法律要求的事??
「為何要做不是法律要求的事?」
同意,
但似乎把法律當成了道德的最高標準,而忘記了「情理法」之中情跟理還是在前面。
之前一直要柯柯公布財產清單,
現在卻把一切都推給了依法處理、疑問說為何要做法律沒要求的事。
或許是一種無心的自我防衛說法。
但卻透露出一種法律沒要求我做,
那也可以不用做的態度,
或是,法律也沒有禁止這些,那我其實什麼也可以做的想法。
感到恐怖。
關於柯柯與連連的決勝,還有60幾天,
或許2人都不是最佳的選擇,但我們唯一可以選擇的,
只有避免自己心中的最高價值崩壞而已。
洗版開始。
http://www.peoplenews.tw/news/0f4070c3-aea5-49f6-be50-93b0358174e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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